管理聚财
2002/06/10
电子政务建设中,“基本问题”的管理优化不能忘。
目前政府信息化建设十分注重“联合办公”、“电子化服务”,政府职能因信息技术的应用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在一些地区,电子政府也向纵深方向发展,如应用管理软件理清各部门、各级单位财务状况,实现财务集中核算。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些市级政府部门,就在财务管理方面尝到了甜头。
所谓财务集中核算,就是在保持各核算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单位不设银行账户和会计,财政统一管理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管理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于一体的一种新型财政财务管理机制。据了解,广西已有桂林市、河池地区等地的7个县139个乡镇实行了财务集中核算。去年5月起,广西贵港市也应用金蝶会计中心核算解决方案体系,进行财务集中核算改革。今年4月,贵港市市领导对全市财务改革取得的出色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从全国以及广西各地的成功经验看,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对规范会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行政行为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谈谈贵港市的改革经验和成效。
整体情况——推集中核算 财政管理上台阶
贵港市从去年开始先后在一些县、乡和市政府部门进行了财务集中核算改革,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效果:
试点达预期。从去年9月1日开始,贵港市对市团委、妇联、防震办等8个收支较小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试点,实行财务集中收付管理后,扩增资产53万元,已节约资金5.6万元,杜绝了违纪开支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县直单位改革获成效。从今年3月1日起,平南县县直单位正式推行财务集中核算,首批进入核算中心的36个核算单位中,取消银行开户49个,集中资金2268万元,纠正违规资金50万元,增加预算外资金存款100万元。
乡镇广推“集中核算”。目前贵港市覃塘管理区、港北区、港南区、平南县已在55个乡镇全面推开集中核算模式,共有1043个乡镇直属单位纳入统管,精简财会人员1125人,注销银行账户918个,新增固定资产1008万元,新增预算外资金专户存款941万元。
具体案例——堵管理漏洞 平南两月见成效
需求分析 近年来,平南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是,会计信息失真,财经纪律松懈,国有资产流失和违法违纪问题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个别部门和单位还比较突出。主要原因是原来的会计管理制度缺乏保护会计人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和加强监督制约的机制。为了进一步强化财政对单位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从源头防治腐败,平南县从今年3月1日起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财务集中核算制度。
方案选择 采用金蝶会计中心集中财务解决方案。该系统主要解决各个纳入会计中心的预算单位统一开设银行账户、接收由财政总预算编制系统中分单位的收支预算数或者在本系统中直接针对每个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录入各个预算单位的单位报账单、经过审核后的单位报账单进行资金结算并打印支票、经过结算后的报账单记录生成分单位的记账凭证并保存到各个预算单位对应的实体账套。同时,提供了针对会计中心各个核算单位的凭证处理功能,可在前台系统中对所有核算单位账套中的记账凭证进行查询、审核、修改等操作。对各个核算单位账套的凭证,提供了合并账务系统,实现将各个预算单位账套中的记账凭证集中汇总到会计中心的汇总账套,在会计中心的汇总账套中可以查询到分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也可以按照各个单位对应的部门进行归类,生成相应的财务报表。期末可以实现针对会计中心同开户银行、国库资金管理系统、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系统以及各个行政事业单位账套之间的银行存款记录的对账。
主要做法 实行一个建立、“七个确定”。即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先后制订18个制度和规定。成立领导机构,确定执行时间。确定首批进入核算中心的单位为收支规模较大、预算外资金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共36个。确定财务核算中心的性质及编制。确定财务集中收付的单位与财务核算中心的关系是委托与受委托的关系,在进入财务核算中心时,必须与“中心”签订委托书,确定资金所有权属国家,支配权归单位,管理权属财政,核算权归专门核算机构以及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单位债权债务性质不变,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不变。确定委托单位的职责、确定财务核算中心的职责、确定考核和奖惩办法。
实施成效 通过近一个月的实践,取得以下几个方面成绩:
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批进入核算中心的17个局级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共36个核算单位,至3月底止,共核消了银行开户49个,清理纠正了账外运行资金50多万元,清理纠正了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教育费附加等支出20多万元等等。
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加强:核算中心及时制止了某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开支48万多元等。
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落实:核算中心一方面规范收费票据管理,另一方面利用掌管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的便利条件,直接通过“中心”的内部银行从各单位的存款中划款入库,使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全部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资金的滞留、挪用和体外循环,较好地解决了财政资金流失和财政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入库的难题。据统计,仅3月份,就使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专户存储增加了100多万元。
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日平均存款余额达113万元,避免了过去资金存放分散,资金使用效率低的现象。同时各预算单位的资金都统一存到核算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助于财政部门摸清各单位的家底,做到有效地控制各单位的开支,确保资金用得及时,专款专用。
增加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进入核算中心前,各项财务收支通常只有少数领导和会计清楚,财务审批权限、办理程序等不明确,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进入核算中心后,所有收支都交“中心”审核,“中心”只认制度不认人,规范了集中单位的财务行为。
促进了部门核算、政府采购等公共财政改革的进行:首先,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有助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第二,国库集中收付与财务集中核算的目标是,建立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全方位、全过程掌握和监督各预算单位每笔资金的流向、流速和流量。第三,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款项不再拨到单位,有利于政府采购的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在所有权及使用权上归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性的预算内外资金,又有其他资金,在实现国库单一账户与财务集中核算相衔接之后,采购款项由核算中心统一结算;预算内外资金由核算中心通过人民银行(国库)—政府采购专户—商品供应商方式支付;其他资金由核算中心通过为各单位分别开设的银行账户集中支付。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克服回扣等问题,加快资金周转,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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